丟失或竊取的移動運營商需要提供其他設備或降低終止罰款
丟失或竊取的移動運營商需要提供其他設備或降低終止罰款
客戶端的情況下,失去了作為一個不可預見的情況或不可抗力的結果正式證實,細胞,電話公司必須提供免費的其他設備,剩餘的寬限期,或交替,減半罰款的數額,支付終止合同。 這一決定是第三分庭,司法部高等法院(STJ)給添Celular的S /中里約熱內盧的吸引力的一部分。
討論開始與里約熱內盧檢察官提起民事訴訟,要求運營商不要,尤其是為解決手機合同由於不可抗力或不可預見的情況下,強制收取任何罰款,費用,收費或價值在移動設備的盜竊案件。
他還要求返回終止合同手機收到的金額增加一倍,以及給消費者造成的物質和精神損害賠償。
在一審中,該行動被評為部分成立的運營商,已被定罪,以避免充電終止罰款,每天罰款$ 20萬的R處罰。 法官也增加一倍的罰款,加上貨幣和利息除了修復的損害消費者被迫支付的款額,每月的1%繳納的數額的回報,確定為15%被告作出的金額。
蒂姆和檢察機關提出上訴。 法院的里約熱內盧(TJRJ)的部分添堅持上訴,只是刪除退款的兩倍罰款,保持簡單的形式。 律政司上訴,審議濫用TJRJ並處罰款的。 該公司提出澄清請求法院駁回,認為他們只是懶惰,甚至申請索賠金額1%的罰款。
然後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增加資源的運營商聲稱的判決,決定和必要的過程中需要額外的訴訟請求ANATEL litisconsorte缺乏。 在審查案件之後,第三小組拒絕了這些指控,然而,推遲對公司的罰款。
的部長南希Andrighi,情況的報告員,解決的情況下涉及的權利,義務和締約雙方利益的新現實發生意外和不可預知的事件,而沒有幫助後出現的均等化。
“申請人,補貼購買的消費電子設備,一方面希望,這將需要服務的最低期限。 另一方面,客戶端,其中,比較細胞的不可預見的情況或不可抗力,不能或不願購買新家電的損失,被迫支付服務,將無法使用。“
根據部長的情況下,允許修改合同。 “偶然事件或不可抗力的細胞損失雖然不能立即終止合同的對象損失的原因,不可否認的是,這種情況導致消費者負擔過重,”他補充說。
部長決定時,考慮到消費者是兩個備選方案的運營商在商業關係中處於不利地位,在剩餘的寬限期,貸款客戶以提供服務提供的連續性設備和因此,維護合同,或接受終止合同,減少一半金額的罰款,由於當時的終止。
報告員還強調,如果一個單元提供,顧客可以不拒絕繼續根據合同,終止罰款全額支付的罰款。 “這是因為提供給客戶的設備,他們將停止事件的影響[細胞損失,這是合理的罰款減少,”南希Andrighi結束。
資料來源: 高等法院












非常好......我的手機被偷了,並有支付
一這是如何取消的股份? 現場的移動運營商
我失去了我的電話,它是昂貴的MT
是要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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